关于办理海门市建设工程
招标控制价备案变更的通知
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代理单位:
为高质高效做好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有效加强工程计价行为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印发<海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度>的通知》(海住建发〔2015〕20号)等相关规定,原已完成需要重新申请招标控制价备案的项目,须按相关工作程序办理,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或代理单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局下属单位海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审核→我局审批→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根据审批意见,或注销原登记号,收回原备案表,发放新表;或退回申请。
二、申请资料:
1、建设单位与代理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
2、建设单位对项目做出调整的会议纪要等相关依据性文件
3、设计单位变更并经审图机构确认后的图纸
4、项目变化前后工程量清单对比明细
三、办理时间期限:
正常5个工作日内完成。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