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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0年第5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4  浏览次数:2817
南通市海门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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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建价〔2020〕5号
 
关于发布2020年第5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体现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服务广大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我们将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发布机制,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一、建材价格发布的形式
       建材信息价是根据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类材料的当期市场含税平均价格,系指材料自采购地运至施工现场或工地仓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在海门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发布,每两月发布一次,发布方式包括含税价格和除税价格,本期执行时间从2020年9月5日起。
       二、建材信息价的组成
       1、材料含税价格为包含进项税、采保费的预算单价,含税价格=出厂原价(含运输费)+采购保管费=出厂原价(含运输费)×(1+2%);其中出厂原价按市场实际交易价格水平确定,包含了进项税、供销部门进货费、供销部门经营费和包装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包装品押金,也不计减包装品残值。
       场外运输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及附加费用等。
       以上出厂原价及场外运输费均为含税价格。
       采购保管费指材料部门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和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内容。
       采购保管费=出厂原价(含运输费)×2.0%
       2、除税价格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除税价格=出厂原价(含运输费)/(1+增值税率)+出厂原价(含运输费)×2%=【含税价格÷(1+2%)】/(1+增值税率)+【含税价格÷(1+2%)】×2%。
       材料由于分类不同,适用增值税率不同,具体应按苏建价〔2019〕178号附件中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测算。如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税率不同,应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三、建材信息价的使用
       建材信息价(原指导价)不属于政府定价,仅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及结算的计价参考。建设工程计价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特点、档次、需求等因素,结合市场实际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建材信息价,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因使用建材信息价不当造成的经济纠纷,由使用方自行解决。
       现将本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予以发布。
       附件:2020年第5期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建材信息价)   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信息价.pdf
                 2020年第5期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建材厂商价)   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厂商价.pdf

南通市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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